取保候审后是否会收监,取决于具体情况,违反规定的还会收监。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改、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监视居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后是否仍被收监,取决于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未经有关司法机关同意,离开居住地将被监禁;
2、移动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未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执行机构被监禁;
3、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或者消灭证据的,将被监禁;
4、司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传告法院或者公安机关讯问、审讯不来的,将被监禁。
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自己、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保释候审。
取保候审流程如下:
1、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2、公安司法机关应当答复是否同意取保候审。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制定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本人公布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
3、执行时,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并在传讯时及时到达,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