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必立即执行死刑,给予两年缓期执行,这就是刑法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缓期执行死刑不是一种单独的刑罚类型,而是一种执行死刑制度。
缓期执行死刑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行为人罪应当处死刑,行为人罪不应当处死刑的,不能判处缓期两年的死刑;
2、不需要立即执行,一般是指有自首、立功表现或者其他宽大处罚的法律条件的罪犯,或者犯罪主体有明显的智力障碍,或者受害者本身有明显的过错。
被判处缓期两年死刑的罪犯,缓期两年执行期届满,无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六种法律效力被判处缓期死刑2年:
1、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若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4、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应当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法院可以根据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同时决定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不得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不得少于20年。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同时决定减为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者假释。
一般来说,死刑缓刑是对不违反非常严重民愤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犯人。缓刑期间犯人表现良好,无犯罪行为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期间表现良好的,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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