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刑事责任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因为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刑事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其行为虽然符合构成要件,但是有正当理由或者情节轻微,不应当对其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规定,下列行为不构成犯罪:
一、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者执行任务过程中,对不法侵害人身权益的行为进行必要防卫或者抢救,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因执行职务需要,对违法侵害公民人身权益的人进行必要的制止或者抓捕,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公共安全或者其他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行必要的紧急救助或者抢救,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因精神疾病、智力障碍或者其他原因,无法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身权益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总之,免予刑事责任是在特定情况下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法律认定,使其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这并不代表其行为是合法的,只是因为其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或者有正当理由或情节轻微而被免予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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